挖掘内涵,活化校园文化遗产******
【专家观点】
作者:王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的积淀,使得大量的文化遗产、建筑遗产留存在一些大中小学校园内,形成了一道独特而亮丽的风景线。校园里饱经风霜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无不诉说着自己所携带的历史、文化、科学等丰富信息,它们镌刻着红色印记,蕴含着人文情怀,展现着跨越时代的建筑风貌,不仅是学校环境育人的素材和思政教育的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更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和精魂,让全体中华儿女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清华大学 资料图片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塑造环境优美、底蕴深厚的文化校园,能够以文化人、以美育人
校园环境是看得见、摸得着,最直观、最立体的美的享受,是以美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些青瓦红墙藏古韵的早期建筑格调高雅、细节精致,和现代建筑、自然景观相互交融,共同组成富有品位、美不胜收的大美校园,浸润师生心田,通过审美的愉悦,触动学生感受自然之美、生活之美。例如,清华大学的荷塘月色、穹顶礼堂等早期建筑,水木明澈,草叶成荫,既有庄重气派,又有玲珑剔透;武汉大学的珞珈山麓、东湖之滨,中西合璧、布局精巧的早期建筑群气势恢宏、浑然一体;中山大学的早期建筑群红砖绿瓦,古朴而悠远,在巨树的掩映下,透露着厚重历史和蓬勃生机。身处优雅静谧、钟灵毓秀的校园,使人内心安宁、心胸宽广、格局开阔,远离浮躁和喧嚣;驻足在底蕴深厚、人杰地灵的校园,让人感受到生机盎然的文化氛围,徜徉在丰盈积极的精神世界中。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展现独一无二的校园精神和校风学风,能够润物无声、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优良的学风校风是治学之本、成才之本、立校之本,校园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学校的发展史,记录着历届学子们在这里挥洒青春热血、大先生们在这里传道授业解惑、前辈先贤们在这里托举起国家和民族复兴使命的珍贵场景。这些历史具有强大的穿透力、感染力和凝聚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和崇高远大的人生理想,提升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比如北京大学的燕南园,是燕京大学时期修建的教职工住宅区,这里先后居住过多位各个领域的璀璨明星和文化巨匠,这些建筑和饱经风霜的古树一道诉说着大先生们在燕南园的焚膏继晷和生活传记。岁月更迭,历久弥新,他们留存下来的绝非单纯的科研成果和经典著述,更是深蕴于日常点点滴滴中的文化意义和人文精神,让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北大学风在亭台楼阁、湖光塔影之间生生不息,时刻提醒着青年一代要始终保持一股顽强拼搏、勇于开拓的精气神,在奉献社会的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烙印革命壮丽史诗,传承红色基因血脉,能够培根铸魂、红色育人
校园里的革命文物、遗址遗迹深刻反映中国共产党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的百年奋斗史,在党的旗帜引领下,学校及其师生与党同心、同向同行,是学校最直接且最能有效利用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红色文物、遗址记录的红色故事所蕴含的理想信念、精神追求和行为规范,不仅让学生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深刻领悟为什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同时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价值追求和行为选择,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提高抗压抗挫折能力。例如,鼓浪屿红色革命旧址“厦门青年战时服务团”坐落在厦门二中校内,厦门二中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把革命先辈请进校园在旧址讲述红色故事,借助文化节展开形式多样的活动,师生共同演绎学校的红色历史,组成以学生为主体的鼓浪屿红色文化宣讲队,走进社区为市民讲党史;党的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长辛店工人夜班通俗学校坐落在北京市长辛店第一小学校内,承载着早期中国工人运动的悲壮历史和勇往直前的二七精神,这里作为红色教育基地对公众开放后,师生们举办专题展,积极参与志愿者宣讲团,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1927年,北京潞河中学诞生了通州第一个党支部,潞河中学依托红色资源,建设了校史馆、烈士纪念碑,通过“沉浸式”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赓续红色血脉,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学校的研究和利用,能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文化的繁荣兴盛,才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深入挖掘文物、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提高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活起来”,让灿若星河的文化遗产“说话”,滋养中华民族延绵不绝、民族精神生生不息。学校特别是高校原本就是学术研究、创新发展的重镇,也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鲜活名片,对其如数家珍的历史遗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不仅是责任使然,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例如,坐落在湖南大学的岳麓书院,是全国修复最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一所古代书院,历经千年,弦歌不绝,讲堂上高悬着的“实事求是”匾额,是1917年湖南公立工业学校搬进岳麓书院办学时确立的校训,取自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写下的“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是对古人求索真知的文化传承。青年毛泽东曾在此生活居住,思索着改造旧中国的方案,使这里成为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一个策源地。湖南大学不断推动书院文化资源的“活化”,岳麓书院学规写入学生基本行为规范,以书院为依托进行习礼育人,将国学经典融入大思政课程,打造纪录片和专题片等文化产品,让全社会感受到中国古代书院的文化内涵,推进中华传统文化对外传播。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校园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学校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真实写照,对内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爱校热情;也是中华民族精神血脉和璀璨文明的重要标识,对外展现学校的校园风貌和良好形象。我们要将校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研究好、利用好、传承好、传播好,使其在以美育人、环境育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4版)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